“5531”工程是针对治理长江流域的5大城市、5条支流、3个重点湖泊的水污染及“白色污染”而拟定的保护措施。主要内容是:
加强干流上海、南京、武汉、重庆、攀枝花5大城市江段近岸水域的水污染治理。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并积极推进节水防污型城市建设。
加强黄浦江、汉江、湘江、嘉陵江和岷(沱)江等影响突出的5条主要支流的综合治理。控制上游的水土流失,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控制。
根据太湖、巢湖、滇池水环境承载能力,2010年以前采取综合措施,削减入湖污染物,有效遏制富营养化的发展。
治理“白色污染”。加快沿江重点城市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禁止在长江岸边设置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场点,现有的应限期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