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3年8月22日~23日,“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会议”在汉召开。会议由长江委计划局副局长戴润泉主持。长江委副主任沈泰、水规总院环境移民处处长朱党生、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局长翁立达、以及长江流域十七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长江水资源保护科研所的专家、代表出席了会议。
长江委副主任沈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本次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与1998年的规划相比,范围扩大了,覆盖342万平方公里,内容增加了陆域污染源的调查预测工作,规划设计的重点水域范围扩大。此次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沈主任对此提出四项要求:1、各省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经费和人员配置上给予保障;2、加强协调。发挥各省综合规划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省与省、省与流域机构、专业与专业间的相互协调,保障基础资料的顺利收集;3、明确责任。各省要将规划工作落实到人;4、要保证成果质量,满足规划工作要求。按照大纲与细则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第一阶段的工作。沈主任要求各省要配合流域机构认真做好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做好与流域机构的技术协调工作,加快工作进度,完善细则,争取在下次水利部的工作检查中,无论是质量还是技术都能名列前茅。
水规总院朱党生处长也就工作的重要性,规划工作的范围、技术要求、完成时间作了重要指示。
长江水保所规划处处长雷少平就《地表水水资源保护补充技术细则》作了详细介绍。会上还将进行分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