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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限期3至10月治理17家排污“老大难”

  2006-12-30 10:30:33 新闻来源:  作者: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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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海向 17家污水排放屡屡超标的工业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决定书,这些企业分别被要求在 3至 10个月的期限内,做到污水排放稳定达标。决定书说,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污水继续超标排放的企业,将依法予以罚款、停产甚至关闭。

     昨天被要求限期治理的 17家重点监控企业,包括上海化纤浆粕总厂、上海华联制药有限公司新联制药厂、上海幸福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上海平板玻璃厂、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等。本月 1日正式生效的《上海市水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超标排污企业必须限期治理,治理期限最长不超过 1年。昨天发出的限期治理决定书,是这项规章出台后首批发出的“限期整改令”,也是要求限期治理企业数量最多的一次。

     目前上海有 103家工业企业列为环保部门重点监控企业,其污水排放总量占全市直排工业污水总量的 75%。来自市环境检测中心的信息表明,在重点监控企业中,宝钢股份、新芝电子、金山石化等不少企业的工业废水能稳定达标排放,但仍然有一些企业废水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经常超标。市环保局副局长方芳提醒说,治理期限是结合企业实际排污状况与治理难度,并经过反复论证才确定的,这个期限是刚性的。希望相关企业立即落实治理措施,争取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她说,环保部门将派出专家,随时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

     方芳透露,为提高环保监控效率,从明年开始,上海将在两年内建成重点排污企业全面在线监控体系,对全市 103家重点企业、近 180个污水排放口实行 24小时在线监控,从而实现从人工上门监控向高科技实时监控转变,首批监控设备招标预计今年年底前即可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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