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03年3月21日收到武穴市田镇办事处韩垸村、钱炉村农民们“关于武穴市伟业有机化工厂向长江直排有毒废水并严重污染农民生存环境”的上访材料之后,立即成立了由监督管理处和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人员组成的调查组,于3月22日赴武穴调查。通过周密的调查取证和规范准确的水质监测,确认了该厂严重违法向长江排污的事实。我局根据《水法》第32条规定,于2003年5月13日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武穴市伟业有机化工厂向长江直排有毒发水情况的通报》,并通过长江水利网、《人民长江报》、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网等信息平台,将该厂严重违法排污情况进行公开曝光。最近,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曝光了十大环境违法案件,武穴伟业化工厂违法排污案也名列其中。
2003年8月8日我局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3]8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穴市伟业化工厂停产治理情况的复函》。《复函》确认了该厂严重违法向长江排污的事实,通报了省联合调查督办组对该厂的查处情况,目前该厂已停产治理。
从向省政府发《通报》,媒体公开曝光直到该企业停产治理,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对调查处理过程进行了督察。对武穴市伟业有机化工厂违法排污事件的调查处理,是我委贯彻实施新《水法》,坚决履行流域水资源保护管理机构的法定职责,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加强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又一成功的实践,为我委进一步开展流域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我局将以加强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依法全面开展水资源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