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位于沱江上游的四川化工集团公司第二化肥厂发生污染事故,导致沱江几百公里河段氨氮严重超标,最大超标倍数达150余倍,出现大量死鱼情况。简阳、资中、内江等地居民饮用水受到严重威胁,部分城镇的自来水厂已停止供水。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收到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的报告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报告长江委,并依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赋予的职责,按照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暂行办法》及长江水利委员会《三峡水库135米蓄水及运行期间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办法》起动应急报告工作程序:通知委水文局立即开展沱江富顺及泸州长江段相关断面和川—渝省界断面的水质监测;紧急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室、水利厅、省环保局、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局等单位联系协商,掌握实时动态;对上述单位送来的通报、报告及监测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四川省对这项污染事故十分重视,责成四川省水利厅和省环保局继续在沿沱江的十余个断面上开展高频次的水质监测。省水利厅按照省人民政府的部署,组织实施从沱江各个上游水库紧急调水用于沱江冲污,截至3月9日10时已下泄流量约2.7亿立方米,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沱江水体氨氮浓度虽然仍很高,但整体上已呈下降趋势。
在此期间,长江委上游水环境监测中心加强了指定断面的水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由于长江水体的稀释扩散作用,沱江水污染事件对长江干流川—渝省界朱沱断面的水质尚未造成明显影响。
我局仍在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有关水质监测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