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多年的研究结果,对河流的渔业资源破坏性最大的,既不是过度捕捞,也不是工业污染,而是建大坝、修水库。”农业部渔业局的王希华举例说,长江中的珍贵鱼种——鲥鱼,过去的年平均产量为500吨,最多的年份高达1500吨,现在却已面临绝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20世纪在鄱阳湖上游的峡江上修了一座电站,切断了鲥鱼洄游的路线,使它们无法产卵繁衍。 当年葛洲坝建成时,由于阻断了中华鲟上溯产卵通道,中华鲟成群跃起,在坝体上撞得头破血流,场面极其惨烈;青海湖周围由于拦河筑坝,入湖水量减少,结果成千上万鳇鱼死在洄游的路上,甚至形成了一条百米长、半米厚的鱼尸带……每建一坝,首当其冲受到危害的就是这些鱼类。这一次噩运可能要降到怒江鱼类的头上, 怒江鱼类资源十分丰富,土著鱼种数量之高在全国少有,可以说怒江是一个特殊的鱼类基因库。据有关资料记载,土著种占怒江已发现鱼种的70%,如裂腹鱼、江鳗鲡等,它们是怒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不可多得的宝贵自然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科学、生态、经济和文化价值。 一旦建坝,怒江水位升高,水的流速由急变缓,水深度增加造成水温下降,鱼类洄游通道受阻,原有的生活环境发生根本变化,几个重要的鱼类栖息繁衍将受到严重影响,会引起生态平衡的改变和环境变化,甚至造成物种灭绝。如果一个物种在我们还没有真正了解之前就已绝种,那样的损失是难以弥补的。 云南省农业厅渔业处鲍宏副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在怒江建坝进行水电开发,对当地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生活状况应该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对改善当地落后的经济面貌是一个有效的手段,从经济效益上说是可行的;但建坝将不可避免地损坏渔业资源,希望决策部门能够尊重渔业部门的意见,对鱼类资源保护有一个补救方案和措施。 农业部渔业局资源环保处郭薇副处长表示,保护和发展同等重要,不能只讲发展,保护也要与发展同样受到重视,并且保护要有措施。如果建坝,就一定要考虑补救措施,而不能对怒江珍贵的鱼类资源置之不理,并且规划时要考虑周全,否则就会造成严重后果。如金沙江水电开发一期工程,虽然经过多年调查论证,还是因为规划不够,对合江——雷波段珍稀鱼类国家自然保护区造成了严重影响,致使保护区原本已很稀少的极为珍贵的白鲟、达氏鲟、胭脂鱼资源状况雪上加霜。 那么,目前怒江建坝规划有没有保护鱼类资源的方案和措施呢?据王希华讲,怒江规划建坝的地方落差都很大,诸如建过鱼通道之类的保护措施都不可能实现,到底有没有其他的方式和措施,那要对实地进行详细的研究和论证才会知道。 (摘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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