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15日至28日,由长江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湖北省“长治”七期工程前期工作技术文件进行了审查。湖北省 “长治”七期工程涉及9个项目区、 11个县(市、区)、120条小流域; “长治”生态修复工程涉及2个项目区、2个县、2条小流域。
审查期间,专家组深入各项目区抽查核对图斑,开展了农户调查,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仔细审查了项目前期文件。专家们一致认为,湖北省“长治”七期工程项目区选择符合要求,水土流失类型分区和小流域划分合理,基础资料翔实;措施布局科学,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各项措施的综合单价、效益计算取值恰当,分析计算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可行;项目县地方匹配资金承诺文件和农民投劳承诺落实;前期文件报告内容和图表齐全,符合《新一期“长治”(基建)工程前期工作要求》。专家组建议各项目编制单位对项目前期技术文件作适当修改完善即可报批。目前,湖北省水利厅正在抓紧组织指导各项目县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前期技术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拟于10月中旬上报正式前期文件(湖北省水利厅 赵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