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26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在北京主持召开了《重庆市乌江彭水水电站水土保持方案大纲》(以下简称《方案大纲》)技术评估会,审查通过了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编制的《方案大纲》。
会议审查认为:大纲编制依据充分,内容比较全面,工程及项目区概况介绍基本清楚;方案防治目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原则基本正确;大纲编制技术路线正确,调查和勘测内容基本满足工作要求;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较为全面,大纲编制基本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经完善后可以作为方案报告书编制的依据。另外,对库区移民安置区,在方案报告书只提出水土保持要求,安置区的生产安排应与水土保持法及退耕还林政策等相协调,在移民安置规划中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和监督实施。此外,对报告书编制中需要注意的其它问题,审查专家和代表提出了较为具体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