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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大纲》通过评审

  2006-12-30 10:45:43 新闻来源:  作者: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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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水利部委托,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于2003年6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筹),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湖北省水利厅、南水北调工程建管局筹备组,河南省水利厅,河北省水利厅、南水北调办公室,天津市水利局,北京市水利局、南水北调北京工程办公室,长江委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及有关设计单位。会议还邀请了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林业大学和北京水保生态工程咨询公司的专家参加会议。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长江委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的汇报,以及编制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对《大纲》的汇报,经充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解决北方缺水问题的重大战略性工程。加强水土保持工作,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对于保护工程沿线水土资源、生态环境和工程安全,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成为新世纪一项宏伟的生态工程具有极其重要意义。

          二、会议对《大纲》进行了充分讨论,认为《大纲》依据较充分,内容全面,技术路线基本正确。根据国家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立项阶段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鉴于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规模大、线路长、各段前期工作进度不一致的特殊情况以及项目建设的紧迫性,会议认为《大纲》经适当修改补充后可作为编制《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指导性文件。《总体方案》主要配合主体工程立项,并宏观指导各单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

          三、《总体方案》编制范围应与主体工程总体可研范围一致,设计深度以中线一期工程立项要求和控制水土保持投资为目标,在主体工程设计深度基础上进行。

          四、为了保证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会议还要求编制单位加强与各省市调水办和有关水土保持部门的联系,各方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总体方案的编制工作。

          目前,水资源保护科研所正根据评审意见抓紧对《大纲》进行修改,完成后即可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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