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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全面展开

  2004-5-25 16:16:10 新闻来源:西藏自治区水利局水质中心

根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开展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区水利厅2004年3月23日“关于成立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区水环境监测中心及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组织各地区水文大队、水环境监测分中心人员对普查登记技术进行了学习和交流。各地区水文大队、水环境监测分中心在5月上旬分别展开了对各行政区内入河排污口的普查登记工作。

到目前为止,昌都地区已完成70%的野外普查登记工作,共采集排污口水质样品30余组;林芝地区已完成80%的野外普查登记工作,共采集排污口水质样品20余组;山南地区已完成80%的野外普查登记工作,共采集排污口水质样品9组;拉萨、那曲地区已完成85%的野外普查登记工作,共采集排污口水质样品12组;日喀则地区已完成80%的野外普查登记工作,共采集排污口水质样品20余组;各地水环境监测人员一边采集水样,一边及时对样品进行了水质检测。

预计此项工作的野外普查登记部分将在5月25日前后完成,室内分析化验工作将在6月5日前完成,到6月底基本能按照长江委水保局的要求完成汇总工作。

对现有入河排污口进行登记,是实施新《水法》规定的水功能区管理、排污口审批、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各项水资源保护制度的核心基础工作。

由于西藏城镇建设的基础较差,入河排污口的管理相对滞后,排污口监测资料几乎为空白,普查登记工作的范围较广,各地区水文大队人员、水环境监测人员在地区水利局的配合下克服重重困难,发扬以苦为乐、连续战斗的精神,认真负责的对每一个排污口进行登记和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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