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全面展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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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开展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区水利厅 到目前为止,昌都地区已完成70%的野外普查登记工作,共采集排污口水质样品30余组;林芝地区已完成80%的野外普查登记工作,共采集排污口水质样品20余组;山南地区已完成80%的野外普查登记工作,共采集排污口水质样品9组;拉萨、那曲地区已完成85%的野外普查登记工作,共采集排污口水质样品12组;日喀则地区已完成80%的野外普查登记工作,共采集排污口水质样品20余组;各地水环境监测人员一边采集水样,一边及时对样品进行了水质检测。 预计此项工作的野外普查登记部分将在 对现有入河排污口进行登记,是实施新《水法》规定的水功能区管理、排污口审批、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各项水资源保护制度的核心基础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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