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建华副总工在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入河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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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委副总工 马建华 (2003年12月22日) 首先,我代表长江委对大家在年终工作繁忙之际能参加这次会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水利部水资源司的孙司长到会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将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情况给大家作个通报,同时对这次排污口登记工作提点要求和希望,供大家参考。 一、长江流域水污染呈加重的趋势,需要加强排污口管理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水资源量占全国的35%。长江天然水质较好,是人们生活和发展工农业生产的良好水源。除满足本流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外,长江流域还担负着缓解北方缺水地区水资源短缺矛盾的重任。国家正计划实施的南水北调工程,规划调水约400亿m3到黄、淮、海流域的缺水地区,以缓解用水紧张局面,改善生态环境。因此,保护好长江水资源和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不仅对于长江流域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也将对华北、京津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的作用。 党和政府非常重视长江水资源保护,多年以来,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努力下,组建了水环境监测网络,开展了水质监测、监控,同时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监督管理工作,这些工作对缓解流域水污染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由于长江流域正处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时期,一段时间对“以水定发展”的认识不到位,一些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规模超过了水资源承载力,导致缺水和生态环境恶化;一些地区重视经济发展,但忽视水资源保护,水质污染导致质量性缺水危机。截止目前,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不断增加,达标率较低;城市污水处理率虽有一定的提高,但处理率和处理程度都偏低。据近几年长江流域水资源公报资料,长江流域(包含太湖流域)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和矿坑排水)为230亿吨左右,占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的近1/3,其中生活污水占约1/3。工业废水处理率、达标率都偏低,城市污水处理率至今不足1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这些污水通过大大小小的排污口排入水体,造成了长江干流和较大支流的岸边污染带。在一些小支流,一个排污口污染一条河的情况也很突出。近几年对长江流域已开展监测的评价河长达3万多公里的河流进行评价,劣于Ⅲ类水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25%左右,主要集中于流经城市的中小支流。湖泊水质没有明显好转,1999年评价的10个重点湖泊中,其中达Ⅲ类或优于Ⅲ类水的湖泊仅4个,其它6个湖泊水质都劣于Ⅳ类。对流域内已开展监测的35个省界断面2000年与1999年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2000年超过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断面百分率为35%~51%,1999年为31%~46%(4个季度值),呈上升势态。 一些城市江段排污口和取水口布局犬牙交错,水污染已对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一些沿江城市已难以找到符合饮用水源卫生标准的水源地,呈现质量性缺水危机,不少城市被迫采用江心取水办法以改善饮用水质量。据初步统计,目前长江干流沿岸数百个取水口,都已不同程度地受到岸边污染带的影响。 水污染破坏了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生存环境,使生物多样性受到重大影响,水生生物物种呈减少趋势,白暨豚、白鲟等一些珍稀品种濒临灭绝,长江天然鱼类资源产量逐年下降,品质退化。 国家“九五”重点治理的“三湖”均位于长江流域。我国最大的湖泊鄱阳湖、洞庭湖水体目前磷、氮含量偏高,正处于向富营养过渡阶段。汉江、乌江已出现“水华”。今年6月三峡水库蓄水后,我们在香溪河也监测到“水华”现象。近年来长江口附近东海赤潮爆发频繁,程度和范围都有扩大的趋势,长江排污占入东海污染物总量的80%,对长江口的生态环境与渔业资源构成了威胁。 长江流域当前面临的污染问题,很大程度上是排污口的管理问题,因此应加强长江流域排污口管理工作。 二、开展排污口普查登记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水资源保护行政职责的需要 以前,流域内各省根据水利部的部署和要求,开展了排污口的基础工作和管理工作,一些省、市、区已经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如重庆、江苏、湖北等,待会他们将作专门介绍。一些兄弟流域也开展了排污口管理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如黄委、淮委等。在流域内各省、市、区的大力配合下,长江流域早在1993年就开展了干流城市江段的排污口调查工作,初步摸清了干流主要排污口的情况,近期又进行了第二次调查。同时,结合水功能区划工作、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各地也对排污口进行了调查。这些工作为排污口的管理打下了很好的基础。这些工作的模式是水利部门自己监测和调查,不仅经济花费大,而且动员的人力较多,这在不清楚排污口情况的初期是必要的。但新水法颁布后,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权限之一,对排污口设置的审批要求更加明确,责任重大,同时,为保障水功能区水质要求,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要求我们动态掌握入河排污量,这就需要我们转换工作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开展排污口调查登记工作与以往的不同就是,这次登记表上的信息主要要由排污口设置单位提供,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真实的信息是他们的责任,这也符合我国环境保护的“谁污染、谁负担”的原则。 这次排污口登记工作之后,接下来要建立排污口统计制度,以后排污单位应定期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排污口的有关信息。因此,这次排污口登记工作主要是一个行政性的工作,当然是技术性很强的行政工作。这是我们必须把握的一点。 三、统一对排污口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在开这次会以前,我委水保局专门到重庆市作了调研,同时,为进一步征求意见,水保局又于2003年11月24日以水保[32]号文征求了各地的意见。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对要开展排污口登记工作的认识基本上是一致的,但对开展登记工作的法律依据、如何开展等认识不完全一致,对于这些问题,待会水保局的同志会作一个详细的介绍,我在这里就不多说了。但我想强调一点,对现有入河排污口进行登记,既是贯彻实施《水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和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将现有排污口与新扩改排污口进行区分,贯彻《水法》第三十四条,以对新、扩、改排污口依法进行审批的主要依据。既是近期水资源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施水功能区管理、排污口审批、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各项水资源保护制度的核心工作。因此,各地应统一到排污口登记工作的重要性这个认识上来,加强组织和领导,保障这项工作如期完成。 四、对排污口登记工作的几点意见 1、领导重视 这次水利部水资源司的领导也来了,说明部里对在长江流域开展这项工作很重视。这项工作既是全国水资源保护和长江委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需要,同时也是各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实施新水法,行使好水资源保护行政职责的需要。我们流域机构主要是牵个头,搭个架子,主要工作还是在地方,特别是在市、县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推动这项工作,希望各地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主要领导能够亲自抓,特别是主管水资源的同志工作更要辛苦一下。 2、精心组织 按照总体安排和工作思路,这次排污口调查工作涉及到了流域、省、地(市)、市(县、区)等多个层级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是上下一起进行的工作,需要上下统一协调。这项工作的特点需要各地方精心组织,成立必要的组织领导班子和工作专班。 3、保障工作经费 这次排污口登记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主要是必要的组织、宣传经费,汇总工作经费,部分排污口的核查经费等。各地方要将这次工作作为2004年本行政区水资源保护行政管理的重要工作,列入2004年工作计划,同时在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经费中安排足额的工作经费,满足工作的需要。 4、加强技术指导和工作检查 这次排污口登记工作采取的方式主要是由排污口设置单位根据登记要求进行申报和登记,对水行政主管部门来说是变换管理方式,依法行政的需要。各地应加强对排污口登记工作法律依据、工作必要性的宣传,争取排污口设置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对排污口设置单位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组织必要的技术培训,保障排污口登记工作的质量。 同志们,水资源保护处在不断开创局面的新阶段,水法已给我们提供了法律依据,水利部结合水法的实施对排污口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排污口普查登记工作是我们长江委和流域内各地方紧密合作,共同开展的又一项重要的工作,希望大家统一认识,齐心协力。我相信,只要我们上下一致,共同努力,排污口登记工作定能如期完成! 祝会议圆满成功,也祝大家身体健康,在武汉工作愉快! 谢谢大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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