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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立达局长率员赴重庆市水利局调研

  2003-11-18 14:23:35 新闻来源: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2003年11月14日,翁立达局长率水保护管理处、监督管理处有关人员赴重庆市水利局,就水功能区管理、排污口管理有关问题进行调研。

新《水法》于2002年10月1日实施后,水利部于2003年4月4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3〕133号),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有关水资源保护制度和规定,全面加强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进行了统一部署。同时,2003年5月30日,水利部印发了《水功能区管理办法》,该办法于7月1日实施后,水利部又印发了加强水功能区管理的通知。在这些文件中,水利部要求流域机构与地方水利部门协商,拟订水功能区和排污口分级管理权限,同时开展排污口普查和登记工作。

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经研究,提出了分级管理的初步意见,并草拟了在长江流域和西南诸河(澜沧江以西)开展入河排污口登记工作的有关文件。

在重庆市水利局,翁立达局长与重庆市水利局领导和水资源处、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商谈。重庆市水利局介绍了新水法实施后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和配套法规进展情况。重庆市人民政府2002年11月11日批复了《重庆市水功能区划》,今年9月,重庆市印发了《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加强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部署了水功能区管理和排污口登记、管理工作,并已在考虑制定水功能区管理和排污口管理有关法规文件。重庆市在水功能区管理和排污口登记工作中已积累一定的经验。

翁立达局长一行就我局拟组织开展的排污口登记工作和水功能区、排污口分级管理初步设想与重庆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充分交换了意见。同时检查了重庆市综合规划中水资源保护规划工作和重庆市水环境监测中心的工作。翁局长还特别介绍了三峡水库纳污能力和限排意见工作情况,并希望重庆市水利局能够尽快提供三峡水库135m蓄水运行后排污变化情况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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