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长江正面临着水污染的严峻挑战。长江流域水污染主要来源于面源、点源、流动源和固体废弃物等。为实现流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保护好长江水资源,加强水污染防治力度。提出了在新时期相应的水资源保护对策,并建议建立和完善排污收费制度、重点污染排放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等。
[关键词] 长江 水污染 防治 法律对策
一、长江水污染现状
在长江干流21个城市江段中,污染带总长452.3km,其中南京长122.8km、武汉77.3km、上海52.3km、岳阳29.5km、重庆27.4km、镇江21.2km。在上海、南京、武汉、重庆、攀枝花等21个沿江城市被调查的790km江段中,已形成560km的污染带。
长江水污染的主要来源有面源、点源、流动源和固体废弃物等。
1.面源污染
水土流失、农田排水是影响长江整体水质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水土流失将农药、化肥、土壤中的营养元素及一些动植物腐殖质带入水体,使水体中悬浮物、BOD、COD、总磷浓度增加。另一方面使长江含沙量增大,长江流域土壤侵蚀总量24亿t,其中18亿t发生在上游地区,6亿t发生在宜昌以下的中下游地区。重庆、四川已成为输沙大户,四川每年输入长江泥沙高达6.8亿t。沱江输沙量每年在342万t到564万t之间,嘉陵江输沙量少则3225万t,多则3.57亿t,甚至连嘉陵江的两条支流含沙量也高得惊人,涪江为293万~661万t,渠江为732万~1.5亿t。
2.点源污染
近年来,随着流域内工农业的迅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流域内地表水体污染日益严重。全流域污水排放量已达150亿t,占全国工业废水总量的45.2%;生活污水量35.8亿t,占全国生活污水总量的35.7%。尤以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江苏、上海7个省市为甚,污水排放量共计120.5亿t,占全流域总量的84.6%。而长江干流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为48.3%,达标率为56.9%,污水处理水平低于流域和全国平均水平。长江沿岸排污口的排污是造成长江干流及较大支流近岸污染的根本原因。这些年,随着长江流域经济发展,全流域污水排放量以3%的速度逐年递增,其中大部分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排入江。
3.流动源污染
长江干流运输船达10万余艘,绝大部分船只未安装油水分离装置和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每年数百万t含油污水,近亿t生活污水和7.5亿t生活垃圾排入长江,构成了长江不容忽视的流域污染源。不仅如此,近年来还不断发生运输化学品船只翻沉事故,大量硫酸、甲苯酚、煤油、原油等化学品倾覆入江,对长江水资源的破坏更是雪上加霜。
4.固体废弃物污染
固体废弃物是由工业制造、建筑、烹调、文娱、农业生产以及其他活动使用过的各种材料被抛弃后的固体残余物,包括:过期的报纸、玻璃瓶、金属罐、纸杯、塑料瓶、废弃车辆、橡胶、矿渣、动物皮毛、飘尘、污泥与食品剩余物等。长江沿岸堆积的大量固体废弃物是污染长江水质的另一重要原因。1992年仅三峡库区固体废弃物年产量就达462万t,堆存量达2170万t。这些未经处理的固体废弃物经洪水冲刷和雨水淋溶,各种有毒物质极易进入水体,严重污染长江水质。
5.其他污染
工业生产排放的烟尘、废水,经直接降落或雨水淋洗而流入水体;降雨和雨后的地表径流携带大气、土壤的污染物进入水体;海水倒灌或渗透,污染沿海地区地下水源或水体;城市地表的污染物进入水体。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长江水质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