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旧版回顾 | 留言板 | English
当前位置: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新闻中心
    新闻搜索   标题   正文   
 
   
 

长江水资源保护宏观思路和主要对策

  2006-12-31 9:23:58 新闻来源:  作者: 【背景色 
 】

3.2.6. 加强水资源保护基础工作,促进水资源保护管理现代化

应结合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需要,优化流域水环境监测站网,在加强常规监测能力的同时,逐步研究采用自动监测、遥感监测等技术。建立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决策支持系统,。

抓紧开展湖泊富营养化防治、流域非点源污染模拟与监测、湿地的保护和利用、河口生态保护、三峡水库和南水北调工程水质保护等关键技术的研究,为流域水资源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3.2.7. 对目前污染严重地区和重要水域实施重点治理和保护

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水污染问题,对目前污染严重地区抓紧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措施:一是加快干流五大城市(上海、南京、武汉、重庆、攀枝花)水污染治理;二是抓好五条支流(黄浦江、汉江、湘江、嘉陵江及沱江)综合治理;三是加大“三湖”(太湖、巢湖、滇池)治理力度。这些重点治理措施的实施,对确保实现长江水资源保护近期目标,扭转长江水污染的发展趋势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三峡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相关地区的水资源保护将更为重要,应重点关注,并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加强三峡水库水资源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水库)水资源保护、长江口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系统保护。

4. 近期水资源保护主要措施

4.1. 加强对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等地区的水资源保护

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目前整体水质较好,基本上能达到Ⅱ~Ⅲ类,但随着三峡水库蓄水和丹江口大坝加高后,水库水环境承载能力将发生变化,库周近岸水域及库湾水环境承载能力下降,为保证水库水质保护要求,应抓紧实施以下措施:

4.1.1. 抓紧实施库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010年前库区主要城市应兴建污水处理设施,削减排入库的化学需氧量与氨氮等污染物。污水处理厂建设要注意布局与基础处理,同时加强污废水截流管网系统的配套建设。

4.1.2. 加大库湾水污染防治力度。

两个水库一些库湾水环境承载能力更弱,因此,除城镇污废水应处理达标外,还应进一步采取其它措施,以保障当地用水安全。

4.1.3. 抓紧库底清理,防止污染

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库区不同蓄水位淹没线下的卫生清理、固体废物的清理;同时,对清理搬迁的固体废物,采取有效工程防护措施。此外,还应做好库区危险废物处置场的建设,以有效控制治理“白色污染”。

4.1.4. 适度控制库区城镇发展规模

库区城镇,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应发展成为生态旅游型城镇,应适度控制城镇人口规模,特别要控制支流回水区和重要库湾分布城镇的人口规模,以控制城镇近岸水域污染物的排放量。

4.1.5. 加大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库区迁建城镇和工矿企业的发展,应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宏观指导思想,加快发展资源、能源消耗少、污染物排放量低的产业,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做到增产减污。关、停、并、转“十五小”及污染严重的企业,同时对重点工业污染源要明确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削减目标。此外,工矿企业产生的废水,必须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达标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优化调整库区及其上游地区大农业内部产业结构,加快生态农业的建设。在三峡库区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推进绿色食品基地的建设,科学合理地使用化肥,控制面源污染。

4.1.6. 加强生态系统建设

2010年前,库区及其上游的重点治理区的水土流失得到初步治理。同时在库区优先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长防工程”等的建设;加强开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制止人为因素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专门性措施是:

对三峡水库加强水库不同蓄水位运行时饮用水源地保护。水库在135米、156米蓄水位运行时,库区巫山、奉节、云阳、忠县、丰都等城镇的饮用水源地可能受回水的影响,应适当调整这些城镇取水口、排污口的布局;开辟新的饮用水源地,并建立相应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确保迁建城镇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同时,对库区城镇饮用水源地可能有影响的工业污染源,尽可能安排提前搬迁。

本新闻共6页,当前在第4页  1  2  3  4  5  6  

 
 【添加到收藏夹】【打印】【关闭
上一条新闻:水环境与水资源保护流域化管理探讨
下一条新闻:长江流域的几个主要水环境问题与对策研究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Copyright © 2006 www.ywrp.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承办单位: 武汉中水科技有限公司
水污染案件举报电话:027-66026822      鄂ICP备030290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电话:027-82927409   邮政编码:43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