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 从节流与开源的关系上,主要是节污水之流(减少水污染负荷),开清水之源(增加稀释自净能力)。一般均以前者为主,特别是干旱缺水地区,开清水之源困难更应如此。
3.4.2 要对工业的污染物进行沿程处理;其次是对污染物进行综合利用;再其次就是进行末端污水处理,要把污水处理提到不仅是解决水环境的污染问题,也是解决水量不足,使其成为水源的一部分。
3.4.3 治理措施应该是多方面的,既要有工程措施,也要利用生物措施。特别要强调水利规划与污染防治规划的合理结合,这是一个潜力很大,但尚未被人们重视的问题。
3.4.4 关于治理措施,必须对每一特定环境进行特别设计,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统一安排各种治理子系统和治理单元,达到以最小的投资,得到最大的效果。
3.4.5 在治理上不能采取污染搬家的方法。要妥善处理上下游、左右岸及各种水环境的相互关系。要从根本上合理解决污染问题,并合理利用各种水环境的稀释自净能力,不能不作科学研究,盲目从事。
3.5 严格控制土地利用方式,保护土地资源。
土地是宝贵的资源,应该尽最大可能保护它不使退化、沙化、盐碱化和污染毒化。一切建筑应该尽量少占用地,建设水利工程也应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土地,减少淹没损失,特别在人多地少地区更应如此。全流域土地利用方式的选择,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影响很大,应从全流域出发,统筹安排。仅就与水资源的关系讲,流域的用地,对水量、水质的改变和水环境的污染是紧密相关的。工业形成点污染,农业形成面污染。城市化一方面使用水量加大、排污量增加;另一方面由于城市覆盖面积的增加,使径流水量增大、洪峰集中时间变短,这些对下游水环境的影响都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另外,土地耕作制度、种植作物的改变也影响到水质、水量。所以流域的水土保护管理是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原因是保护土地资源,使其发挥持久、稳定的生产力,首先要从水利上减少洪、涝、旱、碱灾害为其创造条件,要保护水环境使其发挥稳定的再生能力,如上述也要进行控制土地资源及土地利用方式。因此,做好全流域的整体规划、协调全流域的水资源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 保护规划,以及其它有关规划,以最少的投资,获得最大的效益(经济、社会、环境)是属于战略性的问题。
保护土壤的目的,在于建设良好的土壤生态系统,对此要注意:
3.5.1 合理利用土地
要根据土地(农业)区划,安排作物结构,在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同时,要注意土地资源的保 护,防止水土流失,任何掠夺式开发,侵占和污染农田,不合理利用土地,都会造成破坏生 态平衡的恶果。
3.5.2 消除土壤低产因素。根据区域自然环境特点,因地制宜改良土壤。如在山丘冲垄底部常有冷浸烂泥田改造问题,在岗地常有粘重土壤改良问题等。
3.5.3 建设良好土壤环境。提高土壤肥力是重要环节,提高防洪、排涝,利用蓄、引、提等灌溉条件,结合平整土地,培养土壤肥力,进一步做到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
土壤生态系统的控制包括生物控制、物理控制和化学控制。生物控制包括合理利用土地、适宜的种植制度,施用有机肥和种植绿肥,物理控制包括平整土地、修筑梯田、灌溉和排水等。化学控制包括施用化肥、农药和结构改良剂,只要控制得当,符合自然和经济发展的规律,就能充分发挥系统的功能,在库区和灌区建立良好的土壤生态系统。
3.6 要使河流重新获得生机,更好地经营管理。
3.6.1 一定要保证动、植物生长用水,和供应居民饮用水的最低流量。通过一些比较分析以后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例如枯水季节限制取水,利用水库中的存水为枯水季节中的河流补充水。
3.6.2 重新建立江河的生机,妥善地管理好江河两岸。禁止或限制在洪水河床、在低水位河床上采挖建筑材料,尽快找到它们的替换材料。还必须很好地维护好河床,制定出持久的维护机构,保证稳定的财政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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