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旧版回顾 | 留言板 | English
当前位置: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新闻中心
    新闻搜索   标题   正文   
 
   
 

索丽生副部长就《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2006-12-29 13:10:12 新闻来源:  作者: 【背景色 
 】

 六、《办法》公布实施后,如何保证办法得到严格执行?

    答:为保证《办法》得到严格执行,需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好工作:一是抓好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办法》,要让社会各界都了解和遵守这部规章;二是组织好学习、培训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掌握《办法》的规定,深刻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提高贯彻执行《办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抓紧出台与《办法》实施密切相关的有关申请文书的格式、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指南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四是严格依法行政。要严格依据《办法》,加强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的监督管理,提高水行政管理水平,保证《办法》确立的原则和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五是加强执法监督。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切实维护《办法》的权威和尊严。对于拒不按照规定履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3页  1  2  3  

 
 【添加到收藏夹】【打印】【关闭
上一条新闻:《人民日报》:专家认为川渝大洪水与三峡蓄水无关
下一条新闻:《人民日报华东新闻》:健康的湿地 健康的生活——专访湿地国际主席迈克斯·菲兰逊博士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Copyright © 2006 www.ywrp.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承办单位: 武汉中水科技有限公司
水污染案件举报电话:027-66026822      鄂ICP备030290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电话:027-82927409   邮政编码:43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