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建二级排污权交易市场
“在太湖流域试点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主要是为了探索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市场机制。”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流域处一位官员表示。
江苏省环保厅负责人则进一步解释,这项工作主要是为了通过引入环境价格体系,建立排污权初始价格,变无偿使用排污许可证为掏钱购买。
江苏省环保厅按照试点中规定的排污指标进行了比较:一家化工企业一年要排放五百吨的COD,就要掏出五百二十五万元购买核定排污量的排污许可证。
“这样企业排污就增加了不少成本,促使企业珍惜排污指标,把排污总量削减下来。”江苏省环保厅负责人指出。
而企业节约下来的污染排放指标,可以成为一种用来交易的“有价资源”,那些因无力或忽视使用减少排污手段而导致手中没有排放指标的企业,将不得不按照商业价格,向市场或其他企业购买指标。
不仅如此,按照相关方案,排污权有偿使用所获取的专项费用,将实行按年度核定征收,并纳入企业的生产成本。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监管”的原则,由太湖流域各级环保部门按照规定,来核定所在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的排污量,实行“谁核定、谁征收”。
对于征收上来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江苏规定,将作为非税收入,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主要用于污染减排工程、污染监控设施、排污权交易市场等建设。
江苏方面还计划在建立一级市场的基础上,利用市场配置功能,积极开展水排污权交易,逐步形成二级排污权交易市场。
江苏省环保厅负责人透露,将采取由点到面、逐步推开的办法,在江苏太湖流域各市县积极稳妥的推进。
上述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流域处官员也表示,将在太湖流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各重点湖泊流域全面推广江苏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