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1日~12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在武汉组织召开了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有关保护规划的工作会议。长江水利委员会总工程师马建华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长江水利委员会规划计划局局长王新才出席会议,作了会议总结。长江委规划计划局副局长张明光、规划一处处长荣凤聪及长江委水资源保护局洪一平、王方清、彭彪等参加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青海、西藏、甘肃、云南、贵州、四川、重庆、陕西、广西、湖南、湖北、河南、安徽、江西、江苏、上海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协商会议技术组成员及相关工作技术负责人、技术骨干,长江委水工程生态研究所、水文局、科学院、设计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代表等。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落实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大纲中的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任务,建立相关工作组织体系,并讨论相关工作技术细则等。
马建华总工强调各参编单位要充分认识本轮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说,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保证成果质量和工作进度,确保修编工作的顺利完成。
王新才局长在讲话中首先介绍了本轮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意义和特点,进一步强调了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和本次工作会议的重要性。他要求各参编单位要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密切配合,按照长流规修编工作大纲的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
会议听取了长江委水保局科研所和长江委水工程生态研究所对《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与环境保护技术细则》、《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细则》和《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实施方案》的介绍,与会代表认真讨论了以上两个技术细则和实施方案,交流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修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规划技术要求,构建了工作体系,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责任编辑:李国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