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旧版回顾 | 留言板 | English
当前位置: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新闻中心
    新闻搜索   标题   正文   
 
   
 

上海水环境有了新标准

  2006-12-30 10:31:15 新闻来源:  作者: 【背景色 
 】

     上海市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依据——《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元旦前被市政府批准。这项新标准的实施,将更有利于城市水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这是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水务局获得的信息。

    《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对全市河网和主要骨干河道进行功能划分。其中,一级区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开发利用区、缓冲区”四类。“保护区”指崇明东滩、九段沙自然保护区和太浦河等水域,水质控制标准为Ⅰ~Ⅱ类水;“保留区”主要包括长江口、杭州湾的非开发利用区水域,水质控制标准为Ⅰ~Ⅱ类水;“缓冲区”为沪苏、沪浙边界主要河道,水质控制标准为Ⅱ~Ⅲ类水;上海其它地区水域为“开发利用区”,水质控制标准为Ⅱ~Ⅴ类水。

 
 【添加到收藏夹】【打印】【关闭
上一条新闻:河南出台新的造纸污水排放标准新标准严于国家标准
下一条新闻:没有了
 
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Copyright © 2006 www.ywrp.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承办单位: 武汉中水科技有限公司
水污染案件举报电话:027-66026822      鄂ICP备030290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1863号   电话:027-82927409   邮政编码:43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