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半工半读,不仅是帮助家庭贫困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需要,更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但是,有些学校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走样的现象,这提醒我们: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半工半读多种实现形式的同时,更要探索建立适应半工半读需要的教学与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
【特别关注】半工半读:推进的关键在于制度建设
偏离了目标的实践
[对合作数量和形式的过分追求,使得不少学校在推进半工半读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出现了目标的偏离,学生的收获打上了折扣。]
【案例】
近来,上海一媒体以《沪上职校首现“半工半读”》为题报道了上海一所中职学校今年推出的半工半读教学新模式。该校将招收的物流专业一年级新生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学生到某大型超市进行工作岗位实践,另一部分则在校上课,半年之后进行交换。
看到这则报道,让人不免产生这样的疑问:在新生中开展半工半读是否合适?带着这个疑问,笔者走访了几所职业院校,得到的回答基本一致:这样的半工半读走了样。首先,新生在尚未掌握一定专业基础的情况下就到企业,这样的岗位实践至多也就是增加一点对工作的感性认识;其次,这样的岗位实践长达半年之久,学到的东西与所花的时间不成正比;第三,从企业角度讲,也不可能给没有任何专业基础的学生安排太多实质性的工作。
半工半读,是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学生、学生通过工学交替完成学业的一种现代职业教育学习制度。正是看到了半工半读的功效,2005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了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2006年3月,教育部又专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
随着对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的重视,职业院校推行半工半读的积极性颇高。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走样现象。上述报道中的学校过早开展半工半读就不一定有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也有的学校简单地认为只要把学生送到企业、工厂就是半工半读,更有企业把学校送来的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根本不考虑学生的合理报酬及其他合法权益。
合作不能停留在表面
[推进半工半读,为职业院校的办学明确了改革方向。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不走样,还得看学校能否正确理解半工半读的要义,真正从提高学生技能和实践经验出发,寻求与企业的主动合作、有效合作,而不是只做“表面文章”。]
【案例】
为了让化学工艺专业学生能更直观接触大规模的化工生产设备,上海信息技术学校与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的合作采用了校企交替模式,除了双方联合制定教学计划外,学校还为学生争取到了每学期10周的企业学习机会,让学生亲身感受企业文化、熟悉生产设备和流程、接受企业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在部分职业院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的通知》,并确定了107所试点学校。一份涉及上海7所中职学校开展半工半读情况的抽样调查报告显示,上海中职学校开展半工半读的情况在质和量两方面都有较大的提高。7所学校开展半工半读所依托的企业共227家,涉及近40个专业,基本覆盖了各校所设专业;7所学校实行半工半读的学生为9000多人,约占在校生总数的38%,其中三、四年级学生占85%;学生在企业工作时间最长的学校平均为12个月,最短的是5个月,并以“就业型顶岗实习”居多;学生在半工半读期间从企业获得的补贴平均每月为561元,最多的达到了1500元。